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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身边】多年邻居熬成仇

法院/董杉杉

 

        你告我人身损害,我就告你财产损害。为了20厘米路边,作为多年邻居的老张和老司竟然大打出手,伤及多年邻里之意。12月7日法院审结了这样两起邻里纠纷案件。
        2014年3月初,老张以经村委会批准为由,填埋老司家东临大坑作二处宅基地,大坑填好,老张家便开始筹划着先把院墙盖起来,便同老司商量给老司家留多少路供其过路。
        “ 这样吧,我给你留3.8米的路怎么样,这也够过路了吧,这样我的院子也不至于太小,成不?”老张同老司商量着。
        “ 那咋行,得多二十厘米,我还得过车咧,我得为俺家下辈小孩着想不是......”听老张这么说,老司急了。
        这样双方僵持着,谁也不肯让步。2014年11月24日,老张趁着老司不在家时在争议区域垒砌了一道南北围墙,并把老司家的一排杨树圈在自己场地内。从外面回来的老司自然是不乐意。多次找老张理论,无果,便搁置着。之后,心中窝火的老张父亲在这排杨树下堆稻草熏树,加之入冬的这场大雪等其他原因老司家这排杨树无故折断并砸坏了老司家的房屋。气急败坏的老司找到邻居评理,双方言语不和,两家人瞬时吵成一锅粥,相互厮打起来,两家人均有人受伤住院,老司、老张心中这把火算是正式烧起来了。老张携着这把火到法院起诉老司赔偿自己的人身损害,这起案件将近尾声,老司又起诉老张赔偿自家屋旁折断的树木。“这是我拍的断树的照片,就是老张把我的书砍断的,你们得为我做主。”义愤填膺的老司对徐法官诉说。“老先生单凭这几张照片只能证明树断了,不能证明树是谁弄断的,你这明显证据不足呀...”徐法官耐心的给老司解释。经过法院多次调解双方剑拔弩张谁也不肯让步,只等着法院为自己的“理儿”伸张正义。
        法院经过审理以后认为,判决老司赔偿老张医药费500元;因老司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该折断的杨树为被告老张弄断的,法院驳回了老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虽已落帷幕,可这件事情却未结束。两家人不似从前那般融洽了,因为20厘米的路边多年邻居反目,实在得不偿失。邻居之间为一点小事引发纠纷的情况为数不少,其中不乏平日相处融洽的几十年的老邻居。经过调解,大部分当事人都能够化解矛盾,协商解决,但也有个别当事人双方就此反目成仇,不仅伤了和气,还给各自造成人力、财力的损失。在此劝大家一句,凡事不要光考虑自己的利益,多换位思考,心平气和才能解决问题。即使真的遇上不讲理的,还可以向警方寻求帮助,切不可私下里“武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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